大樓管道間漏水,漏水原因到底是由誰造成的?誰該負責?確定造成漏水的原因及所有人,一旦知道漏水原因以後,再依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」之規定,是可以再釐清須負擔修繕與維護之責任人,如依該條例第10條之規定,該漏水原因如係屬「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」,則其修繕與維護之責任,由該使用人負責;但若屬「共用部分或約定共用部分」,則其修繕與維護之責任,「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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